第19章 绝圣弃智,少私寡欲
【引语】
上一章描述了大道废弃后社会病态的种种表现,本章则是针对社会病态,提出治理的方案。在前一章里,老子说“智慧出,有大伪”,因而主张抛弃这种聪明智巧。他认为“圣”、“智”产生法制巧诈,用法制巧诈治国,便成为扰民的“有为”之政。抛弃这种扰民的政举,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利益。
【原文】
绝圣弃智①,民利百倍。
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
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
此三者②,以为文③不足,故令有所属④:
见素抱朴⑤,少私寡欲,绝学无忧⑥。
【注解】
①绝圣弃智:抛弃聪明智巧。此处“圣”不作“圣人”,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,而是自作聪明之意。
②此三者:指圣智、仁义、巧利。
③文:条文、法则。
④属:归属、适从。
⑤见素抱朴: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。“素”是没有染色的丝;“朴”是没有雕琢的木;素、朴是同义词。
⑥绝学无忧: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