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马氏文通》共10卷,1898年出版了前6卷,次年出版后4卷。各卷目录为:卷首为“正名”,卷一为“名字”,卷二为“代字”,卷三为“名代之次”,卷四为“静字”,卷五为“动字”,卷六为“状字”,卷七为“介字”,卷八为“连字”,卷九为“助字、叹字”,卷十为“句读”。卷首“正名”是对全书所讲的“字”、“词”、“次”、“句”、“读”等概念作出的定义和解释。其余10卷主要分为“字类”和“句读”两大部分,是全书的重点内容。马建忠以印欧语系的几种主要语言的语法为借鉴,吸收我国历代学者研究汉语语法的成果,凭借拉丁语法的框架,试图建立新的汉语语法体系。在理论上,他主要依据当时在西欧盛行的波耳—瓦耶尔学派的语法理论,即以逻辑为语法研究的出发点的理论,以此来总结我国自先秦以来的文言文语法规律。在书中,马建忠以中国古代语言文字学习惯用法,并参考西方语言词类分类标准,把汉字分成“实字”、“虚字”两大类,每一类又分为若干子类。他给“实字”、“虚字”下了定义,指出:“凡字有事理可解者,曰实字;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,曰虚字。”[43]实字有五类:“名字”、“代字”、“静字”、“动字”、“状字”;虚字有四类:“介字”、“连字”、“助字”、“叹字”。“静字”相当于今天的形容词。这九类字的划分大体上合理,直到现在,关于汉语词汇分类的表述除把马氏文中的“字”改为词外,尚无大的变化。马建忠的这种分类有继承,有创新。在此以前,中国小学就有实字、虚字之说,但概念不甚确定,多从修辞的角度来理解。马氏把“实字”、“虚字”两术语运用于语法研究,结合西方语法规律法则,阐述得更为明确,发前人所未发。关于语句成分结构的各种术语,系为中国以前所未有,无法沿用,马建忠便创造出七种新概念,即“起词”(相当于现在的主语)、“语词”(相当于谓语)、“止词”(相当于宾语或宾语部分)、“表词”(相当于谓语或宾语)、“司词”(相当于介词宾语)、“加词”(相当于介词短语或同位语)、“转词”(书中未专门界定,出现于句中连带成分,与介词关系密切)等。根据西方语法“格”的概念,马建忠为汉语提出了“次”的名词术语。他给“次”下的定义是:“凡名、代诸字在句读中所序之位,曰‘次’”。[44]可见,“次”不仅指名、代诸词在句读中的先后次序,也指它们间的彼此关系。这一概念是分析句子时所用的辅助性术语。马氏在书中共设立了6个“次”,即“主次”、“实次”、“偏次”、“正次”、“同次”、“前次”。以上内容是古代汉语在研究中所没有注意或注意不够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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